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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三名同志当选“我为和谐做贡献”全国民调先进个人
发布时间:2009-07-17 点击次数:1393
    7月17日,在刚刚结束的由司法部、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的“我为和谐做贡献”主题实践活动中,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韩学军、侯马市路西办事处调委会主任赵艳丽、长子县岚水村调委会主任苏建国三人因工作业绩突出,被授予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。
    作为全国首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的创办人,韩学军紧紧抓住民调组织客观、中立,不受任何一方制约、领导的特质,主动深入全省各大医院排查调解医患纠纷,其良好的职业操守、专业的调解思路赢得了医患纠纷双方的普遍认可,截至目前,在其直接主持下,该调委会共调处400余件医疗纠纷,实现赔付300余万元。来自侯马市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赵艳丽,面对辖区内因旧城改造、道路拓宽引发的种种矛盾纠纷,充分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,为当事人评法说理,为政府分忧解愁,经她接手处理的拆迁纠纷,最终都得到了圆满解决。长子县岚水村调委会主任苏建国自编法律知识“三字经”、顺口溜,并印成宣传资料,派发到村里每户人家,同时他广泛整理民调心得、制作民调笔记、开办民调专栏,使该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成为长子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面旗帜。
    省司法厅号召全省各级司法行政干部、广大人民调解员,要学习“我为和谐做贡献”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情系调解、心系群众、立足本职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;学习他们淡泊名利、无私奉献、不辞辛苦、不计得失的高尚品格;学习他们艰苦奋斗、顽强拼搏、刻苦钻研、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;学习他们服务中心、胸怀大局的政治敏锐性;学习他们不断创新、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,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